第三十七章:倒霉的李鸿基!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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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那野男人,却是其相熟之人,平日里还称兄道弟的县衙捕快毛四。

“相……相公!”

“鸿基兄弟你听我说……”

“说个锤子说,老子宰了你们这对奸妇淫妇!”

李鸿基刚刚才因为丢失公文挨了顿打,还差点儿丢了饭碗。结果一回家又遇到媳妇儿在偷人,这特喵谁能忍得了?

怒火中烧、恨意上头的他,哪里听得进两人的‘解释’,挥刀便朝吓得都忘记分开的两人砍去。

“啊~”

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来时各自飞,更惶论野鸳鸯了!

看着呼啸劈来的短刀,为求活命的毛四,直接就把搂在怀中的韩金儿当成了肉盾。

“噗!”

转瞬间,伴随着一声轻响,李鸿基含恨砍出的短刀,已是深深陷入韩金儿脖颈之中。

嫣红无比的鲜血,顿时便喷了他一头一脸。

而毛四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,趁着第一次杀人的李鸿基视线受阻,当即便光着屁股往屋外快速窜去。

只不过李鸿基是谁,那可是原历史上推翻大明王朝的一代枭雄!

此刻的他虽然是第一次杀人、且被鲜血迷了眼,但也仅仅只是愣了那么一瞬而已,随即便使劲抽出短刀往屋外追了出来。

只不过,就在他追出里屋之时,此时的毛四,也已冲到了被老驿卒堵着的大门前不远处。

“吴大哥,给我拦挡住这奸夫……”

《大明律》规定,凡妻妾与人奸通,而于奸所亲获奸夫奸妇,登时杀死勿论。也就是常说的‘捉奸在床,格杀勿论!’

当然,这个‘正当防卫’也是有前提的。

首先,必须是‘亲夫’动手;其次,必须在‘奸所’,也就是通奸现场;再一个,必须是‘登死杀死’,也就是当场格杀。

这三个条件,缺一不可可。

若是事后报复,不行;在别的地方杀了,也不行;有一个人跑了,只杀了其中一个,同样还是不行!

李鸿基做了几年驿卒,对此律令自然是极为了解。

所以捉奸之前,他就已经让送他回来的老驿卒堵住了大门,顺便也能作为见证人。

“老东西,给老子滚一边儿去!”

李鸿基明白的事,毛四这个捕快更是清楚得很。

眼见有人拦路,恶狠狠开口威胁的同时,更是如同饿狼般朝老驿卒猛撞过去。

“呯!”

一声闷响间,两人已是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起。

老驿卒虽然因为常年搬运货物,身子骨还算不错,但毕竟已是年过半百。

而毛四却正值青壮之年,加之为求活命,这拼尽潜力的一撞,力道自然非同小可。

两人相撞的一瞬间,老驿卒顿觉一阵气血翻涌,身体也是不由自主倒飞而出。

而毛四,虽然也往后退了两步,但却并未倒下。

眼见拦路的老驿卒倒下,当即便抓住机会,如同泥鳅似的往大门外飞快滑出!